问答详情

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问题怎样处理

离婚 2022-11-12 11: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操作如下:
    1、财产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应当进行异议听证审查或按案外人异议的规定处理;
    2、财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共同名下的,可执行被执行人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共有部分;
    3、财产登记在被执行人配偶一方名下,被执行人配偶逾期未提异议的,可依法处分被执行人在该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方式为:对共有财产先行采取扣押、查封、冻结等控制性措施,确定被执行人在共有财产中所占的份额;然后确定分割和变价方案,对共有份额进行强制分割变价。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操作分为:
    1、财产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应当进行异议听证审查或按案外人异议的规定处理;
    2、财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共同名下的,可执行被执行人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共有部分;
    3、财产登记在被执行人配偶一方名下,被执行人配偶逾期未提异议的,可依法处分被执行人在该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