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想咨询下劳动加班费支付的问题,目前我从事的工作是24小时工作制,上24小时休息48小时,存在加班的情况。因人员不够,公司不能安排调休,加班费核算也有问题,现在找公司的态度就是拖,我已经提出离职,请问离职后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吗?

劳动纠纷 2022-11-12 14: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未支付加班费的,可以在1年生效期间内申请仲裁追索加班费。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工作中有下列情况需要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工会协商一致后,安排劳动者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且不安排补休的;或者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安排过量的工作任务使得员工不得不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外加班,仍属于变相的安排加班,劳动者有权要求加班费。工作日加班费不低于平时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休息日加班费不低于平时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不低于平时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