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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有贷款过户流程

离婚 2022-11-12 14: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房产有贷款的过户手续的办理:
    一、准备过户资料。
    二、双方共同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公证处办析产公证;交易核心办转绘;房管局办免契税申请;办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取证。

    三、到银行办理贷款权利(义务)人变更手续。
    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离婚房产有贷款过户需经抵押权人同意,向银行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变更债务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离婚证、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离婚贷款房子过户的办法:一般情况下,由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判决)、房产权属证,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过户登记。且贷款房屋尚未取得不动产登记簿的,还应当征得贷款机构的同意,否则不得办理过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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