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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确权了,户口落在房子了,土地我没有。这种情况拆迁怎么办?

拆迁补偿 2022-11-12 16: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其实拆迁主要是要的土地,而不是建筑,因此你不但能得到赔偿,而且土地是主要赔偿对象,大部分的赔偿你都可以得到。房子没有房产证有可能不按照正房给你赔偿,但是也会按照其他一些标准给你补偿,比如附属建筑等。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 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和面积依照房屋权属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的记载认定,没有房屋权属证书的以房屋建造审批手续认定,各地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被拆迁房屋的用途依照房屋权属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的记载认定,没有房屋权属证书的以房屋建造审批手续认定,各地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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