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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自己个人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房产证上写了前夫的名字,贷款一直是我个人承担,离婚协议书上是房子归我个人,现在还没还清,如果出售过户时需要前夫签字吗?

离婚 2022-11-12 17: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只有在把贷款还清后,当事人才可以在房产的房本上加名字,加上名字后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婚后财产加名后一方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该财产由个人所有变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该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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