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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别人的知识产权,但是不以经营为目的违法吗

知识产权 2022-11-12 17: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认定故意侵害知识产权的方式是: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被侵害知识产权客体类型、权利状态和相关产品知名度、被告与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关系等因素来认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第三条
    对于侵害知识产权的故意的认定,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被侵害知识产权客体类型、权利状态和相关产品知名度、被告与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关系等因素。
    对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可以初步认定被告具有侵害知识产权的故意:
    (一)被告经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通知、警告后,仍继续实施侵权行为的;
    (二)被告或其法定代表人、管理人是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的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实际控制人的;
    (三)被告与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之间存在劳动、劳务、合作、许可、经销、代理、代表等关系,且接触过被侵害的知识产权的;
    (四)被告与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之间有业务往来或者为达成合同等进行过磋商,且接触过被侵害的知识产权的;
    (五)被告实施盗版、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的。
  • 侵犯知识产权的认定方式: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未经许可,擅自销售、使用(实施),销售、使用明知是违法所得的知识产权相关物品或权利等,给相关知识产权人造成实际损失的,应当认定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 认定是故意侵害知识产权的条件是:被告经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通知、警告后,仍继续实施侵权行为的;被告或其法定代表人、管理人是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的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实际控制人的;被告与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之间存在劳动、劳务、合作、许可、经销、代理、代表等关系,且接触过被侵害的知识产权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第三条
    对于侵害知识产权的故意的认定,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被侵害知识产权客体类型、权利状态和相关产品知名度、被告与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关系等因素。
    对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可以初步认定被告具有侵害知识产权的故意:
    (一)被告经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通知、警告后,仍继续实施侵权行为的;
    (二)被告或其法定代表人、管理人是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的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实际控制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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