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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下学期实习期间和单位签订了三方协议,单位想让我长期工作,但是毕业后就想离职的话,并且不工作,这个三方协议有什么影响吗

教育 2022-11-12 1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签三方协议不影响毕业。三方协议只是学校为毕业生提供的一个就业指导,学生可以接受该就业指导与安排,也可以自行安排,但毕业生的就业求职不能与本人的学业和学校的教学秩序发生冲突。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是落实毕业生就业计划的重要方式。各部委、各地方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负责管理举办本部门、本地区的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其它部门不得举办以毕业生就业为主的洽谈会或招聘会。
    举办省级上述活动要报国家教委备案,跨省区、跨部门的有关活动须报国家教委审批。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
    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
  • 实习三方协议不是必须签的。如果毕业后不想在实习单位继续工作,可以不签订三方协议。三方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 签订的三方协议是没有记录的,但是违反三方协议的劳动者应当与原单位进行协商、要回协议,再换取新的协议,如不能换取新的三方协议进行重新签订,可能对毕业派遣造成一定影响。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由国家教委统一部署,各部委和地方应按照统一部署具体指导所属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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