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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查取被执行人财产

案件执行 2022-11-13 11: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询问执行法官,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情况
  •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九十四条
    参与分配案件中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对享有优先权、担保权的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优先受偿后,按照各个案件债权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十五条
    被执行人的财产被分配给各债权人后,被执行人对其剩余债务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继续依法执行。
  • 没收财产时由检察院监督。没收财产的执行机关是法院,监督机关是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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