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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县里医院看病转到了省医院开的有转诊证明如果我们想再转到同省的医院转诊证明还可以再用吗

综合法律 2022-11-13 11: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哪里来的,到哪里去开转诊证明
  • 一般情况下转诊证明应当在就诊的医疗机构开具。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诊的,由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的接诊医师提出申请,并经该机构盖章同意,转往与该机构签订协议的定点医院,转诊证明当次有效。必须是门诊统筹定点机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是由自己在每一社保年度开始时选定的。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八条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诊断、治疗活动:
    (一)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
    (二)由于患者体质特殊或者病情危笃,可能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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