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父母离婚后,房产证上写着我以及父母的名字,后来父亲不给母亲住,且带新妻子及其女儿回来住,是否合法

离婚 2022-11-13 11: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协商处理
  • 要在房产证上加子女的名字的,夫妻双方只需携带结婚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有孩子的出生证明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即可,经审查认为通过审核的,可以依法加上孩子的名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把房产过户到父母名下后,该房产如果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过户给父母需要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所拥有的份额过户给父母,但归属于对方的份额需要进行分割或者协议折价补偿。
    如果属婚前个人财产,则不需要对方同意,可以直接过户给父母。法律依据:把房产过户到父母名下后,该房产如果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过户给父母需要对方同意。
    可以将自己所拥有的份额过户给父母,但归属于对方的份额需要进行分割或者协议折价补偿。如果属婚前个人财产,则不需要对方同意,可以直接过户给父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红河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