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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房,公积金能提出来吗

房产纠纷 2022-11-13 1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积金不买房可以取出来。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情形: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5)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2)、
    (3)、
    (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公积金在不买房的情况下,是能取出来的。法律规定,下列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5、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2)、
    (3)、
    (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可以。只要满足以下情形,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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