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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护士,在私人单位上班,公司节假日让我们上班,不给我们三倍工资,但是会让我们轮休;我去年考上了护师,但是工资都不给涨,本科护师一年工作经验的工资比大专护士二年工作经验的工资还要低,这正常嘛,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教育 2022-11-13 14: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还存续,且劳动者正常付出了劳动的,则劳动争议仲裁中还有工资。但是劳动者如果请事假的,则单位可以依照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适当地扣除请假当天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劳动合同中只签基本工资的话,公司可以少交社保、少给病假工资以及生育津贴,以及计算加班工资的时候,都是以合同签定的工资来作为加班费的计算标准的,签定的基本工资低,付的加班费也就会少。所以最好重新协商工资的事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 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上班有三倍工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资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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