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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被运管抓住说非法营运,扣证六个月,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2-11-13 16: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对行政处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一、暂扣非法营运车辆最多不能超过60天。



      
    二、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条经营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起诉,并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提出副本,和提交证据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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