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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提前30天告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直接辞退

劳动纠纷 2022-11-14 0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如果还未转正的,则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如果单位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的,则也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其支付一定的代通知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如果公司采取无过错辞退的方式与劳动者解约的,公司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本人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向其支付代通知金。但如果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则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如果公司采取无过错辞退的方式与劳动者解约的,公司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本人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向其支付代通知金。但如果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则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未提前30日通知解除合同的不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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