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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居民医保怎么办理

综合法律 2022-11-14 10: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取消农村合作医疗社保的办法:参保人员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医保卡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等申请取消;或者可以拨打12333或新农合医疗本上的咨询电话来申请取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医保取消个人账户是指取消城乡居民医保的账户。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取消后,相关人员可以享受到更好的医保待遇,门诊费用统一纳入支付范畴,常见病、多发病的报销比例有所上升。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取消医保个人账户指的是将要取消的是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和个别地区的新农合个人账户,不影响职工医疗账户。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法律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二
    各地要用好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筹资新增资金,确保基本医保待遇保障到位。
    巩固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重点保障群众负担较重的多发病、慢性病。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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