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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租用我的土地到期超了五个月不归还怎么办应该怎么补偿了

征地补偿 2022-11-14 1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 在我国租地合同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的可以与出租人协商续期,重新签订租地合同;双方均表示解除租赁关系的租地合同失效、租赁关系终止,承租人应当及时返还土地,返还的土地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租地合同到期的处理办法是:
    1、在土地的承包使用期内,当事人可以申请续租;
    2、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变为不定期的租赁合同;
    3、当事人可以不续租,合同到期终止。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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