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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借我名字买房子,四年多了,房产证办了有三个月了,我想让她过户过去,应带哪些手续?她要是不过户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房产纠纷 2022-11-14 11: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过户需要的手续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产权证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出具税务收据;领取受理通知单,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用别人的名字买的房子过户需要的手续是:签订买卖合同或赠与合同,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房屋合同、房屋产权证至房产管理部门审核;进行房屋价值评估,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产权转移过户,领取过户回执。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共有产权房屋办理过户的手续是:双方持购房协议、身份证、户口本、房屋共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进行价格评估;缴纳交易费、工本费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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