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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官司可以异地行政诉讼吗?

诉讼 2022-11-14 12: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行政纠纷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因为这并不属于应当复议前置的情形,法律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 拆迁纠纷行政官司一般不可以异地提起诉讼。拆迁纠纷诉讼一般确定为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或者确定为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法院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第二十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拆迁行政纠纷是可以直接提起诉讼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决定等行政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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