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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教培机构工作,公司即将注销,老板劝我们主动离职,并明确表示不主动离职坚持下来的话也不会有赔偿金,但现在暂未解除劳动合动,这种情形是否可以请求劳动仲裁

工商事务 2022-11-14 14: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仲裁期间,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未被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者仍然要上班;如果劳动者不去上班的,按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来处理;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公司可以单方面辞退员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在下列情况下可申请劳动仲裁: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发生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劳动仲裁:
    1.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
    2.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争议;
    3.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争议。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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