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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受雇去除草,导致他人受伤,我和户主没有签劳务合同,我需要向伤者支付大概多钱的赔偿

工伤赔偿 2022-11-14 18: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雇人受伤需要赔偿,雇工受伤所花费的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由于植物人已经失去劳动能力,达到致残程度,所以还要赔偿植物人辅助器具费和伤残补助金以及所抚养人的生活必需费;雇工死亡的,还要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如果工伤劳动者没签劳动合同,也能依法要求工伤赔偿。劳动关系成立后,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应自行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同时可以就超过一个月的所有时间部分给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的赔偿,但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工地职工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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