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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021年12月19日到期。我2021年12月8日递交的材料,2021年12月22日告诉我的食品证过期了

行政诉讼 2022-11-14 2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为五年。在食品生产者、经营者依法取得食品生产、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如果需要续期的,还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第二十九条
    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延续申请,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 我国行政机关对于所发出的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为五年。在食品生产者、经营者依法取得食品生产、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如果需要续期的,还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第二十九条
    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延续申请,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 当事人所经营的食品小作坊所持有的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五年,该期限届满的,应当向行政机关部门申请补办。《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以及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不改变设施和布局的,可以不进行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应当由符合要求的核查人员进行。
    核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核查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证件,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制作现场核查记录,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由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在核查表和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核查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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