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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程序一般是什么

房产纠纷 2022-11-14 2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征收程序有:首先由当地征收行政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当地政府,并进行公告和征集意见;其次将征集意见和修改情况进行公布;然后人民政府进行风险评估,足额专款到位;最后作出征收决定并公布,公布期间过后未有人提起行政诉讼以及行政复议,则开始征收。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 房屋征收程序有:
    1、由当地征收行政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当地政府,并进行公告和征集意见;
    2、将征集意见和修改情况进行公布;然后人民政府进行风险评估,足额专款到位;
    3、作出征收决定并公布,公布期间过后未有人提起行政诉讼以及行政复议,则开始征收。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 房屋征收必经法律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首先要由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随后要选定评估机构并对房屋等进行现场评估,随后要与被征收人签订相关的补偿协议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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