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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律师你好,请问孩子离婚前借得父母的钱去投资创业,但没有打欠条,这算不算债务?该不该还父母的钱?拜询!

离婚 2022-11-14 2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儿子可以不还。父母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由其独自承担偿还责任。父母自己欠下的钱,债权人只能让父母还,不能要求这些人的子女还钱,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财产分的很清楚,不存在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父母的债务,子女不需要偿还,父母的债务应当由其自行偿还,但是如果父母去世了,其子女继承了遗产的,则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向男方父母借钱如果是用于家庭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要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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