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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冻给了我的养老金,按多少比率留给生活费?

劳动纠纷 2022-11-14 2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结合当地生活水平而定
  • 您好,针对您提问的有关配偶是不是被扶养人,那么生活费要给多少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负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按照我国民法的相关规定,被扶养人必须是自己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经常性收入可以维持自己的基本生活的,如果符合这个条件就是被扶养人,然后那个生活费一般是按照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的标准
  • 法院冻结养老金的规定是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账户,以被执行人的养老金来偿还其所欠的债务。但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所必须的生活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执行程序中能否扣划离退休人员离休金退休金清偿其债务问题的答复》(法研[2002]13号,2002年1月30日)指出:
    一、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
    但是,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须的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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