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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和前妻离婚的时候女儿判给前妻了,但是到现在为止一直是我在照顾女儿,现在女儿还在上初中,前妻突然过来要把女儿带走,这怎么办?我可以向法院申请女儿的抚养权吗?

教育 2022-11-14 2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方争取女儿的抚养权的方式: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女儿,一般以母亲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如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或者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法院可予优先考虑由女方抚养孩子。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 法院判决后还可以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只有在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有抚养能力以及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才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请求变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争取孩子抚养权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当事人依法自行或委托他人收集双方的学历、居住条件、收入、子女年龄、工作、与子女的关系等材料,以及对方存在重大疾病、虐待子女等情况的证据,向法院请求争取抚养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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