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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拘留国家赔偿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国家赔偿 2022-11-15 06: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事拘留申请国家赔偿的,一般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由于刑事拘留造成被拘留人财产损害的,能够予以返还或者回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造成个人身自由侵害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 关于刑拘的国家赔偿的法律规定是:刑事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被拘留人有权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刑事赔偿。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 对刑拘的国家赔偿的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被拘留人有权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刑事赔偿。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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