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行政拘留期间周六周日计入拘留时间吗?

行政诉讼 2022-11-15 07: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拘留的时间从被拘留之日起开始计算,从拘留当日到第二天为第一天,以此类推。拘留期间要对被拘留人进行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活动。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室外活动时间。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一条
    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
    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第三十二条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 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十五天,但行政机关合并执行行政拘留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行政拘留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
    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 行政拘留的天数以天为计量单位,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如果行政机关在处罚前已经对被处罚人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限制人身自由一天可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第九条
    拘留所应当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及时收拘被拘留人。
    需要异地收拘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和需要异地收拘的书面说明,并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
    《拘留所条例》第十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告知被拘留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规定。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后,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二条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肇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