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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前已协商还清钱法院仍执行列入失信黑名单并且不予理会我已还清这个事实然后不撤销申请原告也在收到钱后撤销了申请但法院仍执行并将我列入失信黑名单

案件执行 2022-11-15 07: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强制执行的时候被告确实没钱的,则法院会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时候再恢复执行。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义务人不履行其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钱还了想要撤销强制执行需要执行申请人写一份撤销执行申请书,递交到人民法院,执行局就会根据申请人的意见,终止强制执行程序。法院的强制执行是依据原告的请求而启动,如原被告双方在执行阶段达成还款协议时,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是已经解财产线索;向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人民法院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等。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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