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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债权债务 2022-11-15 08: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成年工有下列保护:国家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以及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十六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
  • 对未成年工有下列特殊保护:用人单位应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并且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允许参加工作。
    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法律依据:对未成年工有下列特殊保护:用人单位应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并且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允许参加工作。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十六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
  • 未成年工的保护条件是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未成年工进行培训,提供合规的劳动防护用品;以及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等劳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十六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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