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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农民,在工厂里打工,时间三个月可以不交社保吗?

劳动纠纷 2022-11-15 08: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非全日制用工,不可以不交社保。如果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则自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就要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登记,缴纳社保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工厂不给员工交社保的,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员工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厂予以缴纳或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工厂给予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工厂不给员工交社保的,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员工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厂予以缴纳或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工厂给予经济补偿。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可以。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也是可以交社保的,因为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缴纳社保。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局或者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缴纳社保是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处稽核科的工作。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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