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舅2020年12月去法院告我家,被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了。现在他们又以同一诉求再次起诉我家,请问这个法院应该受理吗?诉求,当事人完全一致

诉讼 2022-11-15 0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可以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是人民法院受理后,进行实体审查后,认为原告请求的内容没有事实依据或者没有法律依据的,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原告无新事实、新理由的,不得再次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 民事同一案件如果之前起诉之后再法院判决之前撤诉的,那就可以继续起诉,但是如果没有新理由或者新证据,应该在六个月之后起诉。如果法院已经对当事人的起诉作出了判决,那就不能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对于驳回诉讼请求的,诉讼主体可以提出新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诉讼;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生效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安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