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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还建房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如何更名给子女

房产纠纷 2022-11-15 0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还没办下来不能加子女名字。房产证是对该房产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房产证还没办下来的房产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依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一般情况下夫妻买房可以只写孩子名字,因为买房后需要进行房屋物权登记,到房屋主管部门进行房屋登记的时候可以写任何人为不动产产权人,表示可以只写孩子的名字,孩子就是房屋产权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房产证没办下来不能加子女的名字,房产证加名手续的必备材料就是房产证原件。只能等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再办理。另外加名需要向登记机关申请,并征得所有房屋共有人的同意。《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
    一、
    二、
    三、五项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
    一、
    二、
    三、五项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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