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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可以成为软件著作权人

技术转让 2022-11-15 1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软件著作权有以下要求:
    1、受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软件必须为开发者独立开发的;
    2、受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软件必须为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的作品;
    3、受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软件应当依法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四条
    受本条例保护的软件软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第五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第六条
    本条例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第七条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

    办理软件登记应当缴纳费用。软件登记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 软件著作权的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个方面。软件著作权的人身权不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等权利。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使用或转让部分财产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六)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九)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 软件著作权可以多人申请。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
    法律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条
    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是,行使著作权时,不得扩展到合作开发的软件整体的著作权。
    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开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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