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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就是民事诉讼官司中原告不出庭,由委托人出庭可不可以。

诉讼 2022-11-15 1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事诉讼的原告可以自己出庭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并不是必须自己出庭。民事诉讼开庭原告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如果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上述拒不到庭是指原告和代理人都没有到庭。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 打官司被告不出庭有以下处理方式:
    1、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可以延期审理;
    3、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可以中止诉讼;
    4、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诉讼终结。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 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中被告人可以委托律师代自己出庭进行诉讼,但是有些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必须到庭。另外被告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做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一十二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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