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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瓶车与行人发生口角,他报警说交通事故,我去几次交警队处理,他不去,我电瓶车扣了,没办法上班,怎么办处理

交通事故 2022-11-15 14: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不可以一直拖着,如果拖着不处理的,当事人可以报告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还可以携带起诉状向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按时处理交通事故,进行损害赔偿。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报警,如果交警不处理的,则可以到交警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要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受理案件后,则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
    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 虽是轻微交通事故,但对方一直不去交警队处理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交通法规定,交警必须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需要检验、鉴定的,必须在鉴定结果出来五日后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法律依据:虽是轻微交通事故,但对方一直不去交警队处理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交通法规定,交警必须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需要检验、鉴定的,必须在鉴定结果出来五日后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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