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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建筑工程 2022-11-15 16: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双方故意降低质量标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合同违背公序良俗;
    4、法律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是承包人无相应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无资质的施工人挂靠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下的;以及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情形。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
    1、合同违背公序良俗;
    2、双方故意降低质量标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法律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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