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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下临时建设用地使用期限是多长时间

房产纠纷 2022-11-15 17: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临时用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临时用地的,土地使用者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应当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土地使用者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按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 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住宅性质的,为七十年;属于工业用地性质的,使用权为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性质的,使用权为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为五十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 临时建设用地的期限一般在两年之内,使用临时建设用地必须经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土地管理法》规定,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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