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男的婚前在2004年由媒人转文到女方家的3万元,约定当时是镇上买房款,至今房也没买钱也没给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2-11-15 17: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是彩礼钱吗?如果是彩礼钱男方有权要求返还
  • 男女朋友在婚前共同买房,并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分手后可以按照双方的出资证明分割房产。如果房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的,那房屋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另一方可以凭借出资证明要求登记方返还出资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