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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与法律文件,司法文书,诉讼文书有什么区别

综合法律 2022-11-15 19: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诉讼法律文书主要包括起诉和受理文书、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文书、管辖文书。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 法律文书的作用:
    1、正确实施法律的重要工具;
    2、反映诉讼和非诉讼的忠实记录;
    3、保证诉讼和非讼活动顺利进行,反映办案质量;
    4、考核司法工作者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重要尺度;
    5、对立法和执法有借鉴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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