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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徐律师,我在单位工作6年半了,单位一直也予交纳保险,今年由于单位效益不好,从七月份开始一直降薪,现在已经调整了三次工资了,这种情况下我通过(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离职,并要求给予补偿金,不知道有没有把握。

劳动纠纷 2022-11-15 2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如果主动提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者的月工资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当事人解除劳务合同后,可按合同的约定去补偿员工,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如果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单位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解除合同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来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形下必须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被迫解除的;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的;经济性裁员的;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是单位主动决定不续签的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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