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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中法院不给判决书。怎么办

案件执行 2022-11-16 08: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服,以民事案件为例,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递交起诉状、一审判决书和本人依法收集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
    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 判决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一般的法院所生效的判决书都能被查到。当事人还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当地法院查询,如果不是当事人本人查询,则需要委托律师一起去当地法院查询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三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

    (一)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

    (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

    (三)支付令;

    (四)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

    (五)国家赔偿决定书;

    (六)强制医疗决定书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书;

    (七)刑罚执行与变更决定书;

    (八)对妨害诉讼行为、执行行为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因对不服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申请复议而作出的复议决定书;

    (九)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

    (十)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
  • 当事人要在网上查询判决书可以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或者当地法院的官网,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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