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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外地人在北海买的房,延迟交房三年多,购房合同上写的赔偿比例非常低,每日赔偿额为总房款的万分之0.3,这明显不合理,请问我们能申请退房或者取得更合理的赔偿比例吗?

房产纠纷 2022-11-16 09: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逾期交房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达成退房条件或者逾期满一年的,可以依法主张解除合同并返还购房款以及银行贷款利息损失,可以全权委托律师处理,本律师办理多起类似案件,均较快的办理完毕。
  • 延期交房要求退房并补偿损失的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与出卖人约定合同最终履行期限,要求出卖人尽快履行该合同;其次催告达到3个月以上,买受人可以行使解除权,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来进行相应损失赔偿。法律依据:延期交房要求退房并补偿损失的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与出卖人约定合同最终履行期限,要求出卖人尽快履行该合同;其次催告达到3个月以上,买受人可以行使解除权,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来进行相应损失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房屋交房延期索赔如下: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已约定逾期交房违约金金额的,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已交房款总额乘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及逾期时间索赔。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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