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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法院执行仲裁的裁决需要什么材料

案件执行 2022-11-16 0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条件:仲裁裁决已经生效;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申请执行的期间尚未经过;以及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递交申请书等材料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需要提交以下文件:申请执行书;作为执行根据的仲裁裁决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果代为申请执行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法院认为资料充足,裁决合法的,应当执行;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对不予执行不服的,当事人可以重新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第五款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人民法院执行仲裁裁决应当具备的条件分别有: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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