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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房主,如果我的房客也就是乙方,合同签订是三年,他一年就不租了,我应该追究他什么责任?

房产纠纷 2022-11-16 0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出租人违反租房合同,出租人承担责任,承租人违反租房合同,承租人承担责任。承租人与出租人在签订承租协议时关于承租的事项都有明确约定,双方都对其内容有信赖利益,一方违约侵犯其对方权益时是要承担责任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 租赁合同到期后对方不租了应该依约返还租赁物。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人有权利拒绝对外出租,租赁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承担义务享受权利,出租人继续对外出租的,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租赁合同到期后对方不租了的处理是:租赁期限届满合同即告终止,承租人应按合同日期归还租赁物。承租人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提出续租,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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