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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取名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2-11-16 1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商标取名的注意事项是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即不能与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申请商标注册前要先核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 对商标取名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即不能与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申请商标注册前要先核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 注册商标注意事项是:
    1、注册商标时,申请人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2、该书面申请应当包括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等主要内容;
    3、商标注册需要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取得相应使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第二十三条
    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第二十四条
    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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