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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认定拆迁补偿合同无效

拆迁补偿 2022-11-16 1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认定拆迁补偿合同无效如下:拆迁补偿合同主体不适格的;意思表示虚假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背公序良俗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拆迁协议不合法的可以要求赔偿。不合法的拆迁协议属于无效合同,自始没有约束力。当事人可以申请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解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拆迁协议不合法的可以得到赔偿。不合法的拆迁协议属于无效合同,自始没有约束力。当事人可以申请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解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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