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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农村,父亲被人家骗去贷款,现在人找不到了,这边帐在我父亲名下,如果法院强制执行,会不会查封我家的房子??

案件执行 2022-11-16 13: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儿子欠债的,法院不能随意查封父亲的房子。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屋属于父母的财产,子女对其不具有所有权,人民法院只能对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员本人的财物采取查封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
    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 父亲欠钱法院不会查封其子女名下的房产,父亲欠的钱应当由其个人财产进行偿还,子女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除非债务人去世,其子女继承了遗产的,则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父母负有债务子女名下房产不能查封,法律上不承认父债子偿的说法。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该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其物权就归儿子所有,不属于父母的财产,所以法院是不可以进行查封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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