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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重新判决和申诉再审有什么区别

诉讼 2022-11-16 13: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上诉与再审的区别在于,上诉是针对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申请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再次审理案件。再审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申请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 一审申请再审的案子可以再上诉,二审申请再审的案子不可以再上诉。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对该案再行审理的诉讼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 上诉与再审的区别:上诉是针对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申请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再次审理案件。而再审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申请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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