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关于动产抵押合同何时生效

合同纠纷 2022-11-16 15: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动产抵押合同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动产抵押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抵押财产登记后,只要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抵押权人都可以就该抵押财产实现抵押权。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抵押合同生效的日期应当是在合同签订之日,当事人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在抵押合同生效的时候设立,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是以不动产抵押的,则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零一条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 动产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为出质人直接占有标的物,并将标的物现实交付债权人为现实交付时,动产质押合同生效,质权成立。出质人并不直接占有质物,而仅间接占有质物时,可以书面通知占有人的方法以代现实交付,此为指示交付,质押合同自通知到达占有人处即生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