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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益性使用他人原创的网络音频作品,是否侵权

2022-11-17 08: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行为人仿造他人的网站供个人学习、研究使用的,不属于犯法行为;如果是未经他人许可,擅自向公众传播、开放使用的,则是侵权行为,需要向著作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 网络著作权侵权的认定是行为人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其作品的行为;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行为;或者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等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等。
  • 若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著作权法中所规定的著作权利,则可以被认定为音视频侵权行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具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等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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